当前国家的各种政策都是以保护农民的利益为基础,而对于农民开荒的土地,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农民可以使用荒地,但产权属于集体所有,一旦农村集体组织对这一荒地还有其他规划,就有权收回农民开荒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