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其他严重情节”中,应当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使公物、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3.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整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予以没收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应当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额在一万元以上,且情节较轻,能够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适用缓刑。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1万元以上,除了有投案或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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