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未成年人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由一方养育的孩子,另一方承担必要的抚养费。配偶在离婚时,尽管双方约定对方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协议合法有效,但这种协议仅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不能将子女视为对子,由于养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此前夫仍然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拒绝给付子女抚养费。即便未约定赡养费,一方仍有责任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因此,你可先与子女协商,如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子女的名义起诉其父,由法院判决其应履行的抚养义务,并决定给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及给付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