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是: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填写申请表。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A、本人身份证。B、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C、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4、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