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房时,一方对房子没有任何贡献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怎样分割,怎样分配?买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这套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无论是婚前购买,还是结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样,房屋增值部分就属于房屋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个人财产,离婚不会分割。但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所得,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买房时,一方对房子有出资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怎样分割,怎样分割?尽管有时对于房屋本身,离婚时一方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但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出现增值的情况。许多情况下,对于婚姻中的增值部分,实际上是对方有权要求分割。若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无需分别列明。假如是用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此时要考虑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即,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金额和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