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一方藏匿.转让.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申请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双方发现之日起算。2.如果男女双方同意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起诉。3.离婚时,夫妻双方均知且离婚后要求分割的共同财产。请求分割共有财产的权利是以物权产生的权利为基础,但有别于一般物权。请求分割时,如果共同财产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控制下,可以根据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受时间限制。如果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已不为一方所控制,则演变为一方要求对方赔偿的债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对该权利的侵害后两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将失去胜诉权。如果双方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房产一直被男方居住在一起,如果离婚已过了几年,女方要求分割,没有时效的限制。如果房屋已由男方出售,女方只能要求将房屋分割出售,但对于要求分割房屋的请求权只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男方出售房产后两年内才能行使,否则就失去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