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平分,一方对婚姻破裂有法定过错的,另一方可提出索赔要求,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过错性质等因素酌情确定。我们的夫妻财产制是实行共同共有制,在没有考虑夫妻双方对财产所占份额的大小和收入有无及高低的情况下,离婚时一般都是平等分割。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对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给予照顾。如果双方自愿,协议分割,遵循自愿原则,无固定比例。按照平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此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应体现如下: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原则;2.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3.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利益的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志,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律。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