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在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法律并未禁止哺乳期内达成的离婚协议。所以,只要夫妻双方愿意并达成一致,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间办理离婚协议。哺乳期的夫妇如果想要离婚,此时对于男方起诉离婚,实际上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除非男方有特殊情况,法庭一般不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但是,如果夫妻在哺乳期间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或者是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尽管男方起诉离婚但有特殊情况,那么最终满足离婚条件要求,还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