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亲和母亲都要求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母一起生活,如果一方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优先考虑:(1)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2)没有其他孩子,父亲一方养育孩子的条件基本上与母亲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同住,但子女多年来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如果爷爷奶奶或爷爷奶奶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孩子照看孙辈或外孙辈的,可以作为孩子在跟随父辈生活的优先条件。3.如果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随同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父母双方应考虑其意见。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对子女进行轮换的,可以给予许可。通过以上的介绍可以了解到,通常当父母离异时,孩子还没有超过2岁,那么此时母亲就有可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如果两岁以下的孩子双方都能达成离婚协议,那么,如果父母双方都同意孩子的抚养权,那么这也是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