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层面:政策主要体现为控制宏观政策方向。例如,为解决改造资金的需要,需要更多的财政补助.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提供更多的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PSL资金)来支持棚户区改造,与此同时,明确中西部地区财力薄弱的地方政府,从财政补助资金中给予扶持,支持地方政府工作,简化棚改项目供地流程,加速棚户区改造与开发出让之间的有序循环,同时加大对棚户区项目的扶持力度,使棚户区居民受益。要鼓励实施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棚户区项目的周边配套,实行货币化安置,缩短安置周期,满足被改造群众多样化的安置需要,在取得补偿款和安置房屋选择过程中,减免棚改居民相应的税费。
2.市一级:对于扶持政策,更侧重于具体如何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问题,如何加快棚户区工程的实施。例如,在补偿安置方面,制定了货币化安置政策,棚改居民可以根据“货币补偿 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 自用住房”的方式签订补偿协议,按“等值交换”原则进行补偿,购进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商品房的安置房,同时制定了补偿奖励和扶助政策,例如:货币化安置一次性特别奖励.人均最低居住保障面积.子女义务教育.最低生活费发放.再就业培训.利用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在支持区县政府工作方面,重点是增加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工作指导,比如通过市财政每年对各区县安排补助资金,将棚改项目的收入列入市、县,返给县人民政府支持重建工作,指导实施国家棚改和减税政策,优化土地供给。项目控规调整程序,帮助县政府落实国家政策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