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一般可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承包人因外出打工或经商,发包方应以书面或电话通知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参加确权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权登记,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于规定时间内参加确权登记,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第二步:对于不能联系的农户也没有委托代理人的,经村集体研究,可以首先对农户二轮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核实,并按照四个地块中所载明的承包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列的四个地块进行预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确认。第三步:在保留期内,当事农户不能自己管理但不委托他人管理的,可经村集体研究,由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