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政策有了很大的变化,土地给农民提供了更多的经济收入,在土地确权后,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民手中,经营权已牢牢地掌握在农民手中,农民可以用土地抵押等方式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同时,随着土地流转,随着宅基地流转和农地入市等政策的实施,变现土地的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土地价值也大大增加,但最近朋友们问起,这块地可以自由买卖吗?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土地归国家和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但同时规定,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这就是说,土地不能买卖,但在农民朋友手中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即现阶段正在进行的土地流转、宅基地流转等政策。就土地流转而言,相关的限制条件还不具备,农民朋友可以在农村集体组织内流转土地,也可以把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和城市居民,但是要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而且流转出去的土地也只能从事农业生产,不能把农用耕地作为其他用途,比方说建房。不容许将农用等物作为承包方对其有权收回土地的承包权利。尽管说宅基地没有使用限制,但宅基地也不能自由流转,农村宅基地只能在农村集体组织成员间进行交易,而且不能转嫁到城市,城里人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也是不合常理的,其交易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好处,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