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后,如果一方生活有困难,另一方应向自己的个人财产,如住房等给予适当帮助。这些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在离婚时,财产的分配要根据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来合理分配。这就是说,尽管夫妻离婚,只要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有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平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