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有的或部分是各自拥有的,部分是共有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由于法律的支持,实践中,夫妻双方在婚前或结婚后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但以达成财产协议的人数越来越多。这类协议中,绝大多数约定对双方基本上都是公平的,例如,约定“婚后双方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但也不乏一些约定,约定在特定条件下取得成就,如约定“夫妻双方各自所得归各自”。例如,协议一方如果提出离婚,需要将原属自己的财产无条件地归于另一方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