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财产分割应当遵循约定,依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协议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论双方如何分割。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分割。离婚分割财产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的财产。这就是说,只要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分割。第三人的财产不得分割。配偶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包括:1.实物分割,是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及具体使用情况下实际分配财产。当事各方按照其分割的份额获得应得的财产。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得到等值于该财产价格一半的赔偿。公共物品的价格,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估价的估价进行分割。3.价金分割,即将拍卖的共有物,各方将其收益分开。价格分割是指在双方都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殊用途的分割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