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看拆迁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还是私房拆迁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的认定不同。若拆迁的房屋为私人住宅,应认定其属于个人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当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属个人财产,拆迁补偿款也相应归个人所有,不能分割。若拆迁房屋为公共住房,则要考察当地拆迁政策,看补偿款是否考虑了同住人。很多地方的拆迁补偿款都是根据被拆房屋的面积来计算的,并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所以,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属于被征用房屋的人所拥有。如结婚后取得了公房承租权,补偿款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并由双方共同分配。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