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酬金,一般是:1.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所遭受的损失,按照所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的各项赔偿金。2.周转补偿费是用来补偿被拆迁家庭临时居所或自建临时住所而造成的不方便的,按照临时居住条件分配,按被拆迁房屋居民的月补助。3.奖励性补偿费用是用来鼓励被拆迁家庭积极协助拆迁或主动放弃部分权利,例如自愿迁入市郊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补偿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