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要符合以下条件:刑事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处以控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因取保候审而发生社会危险。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并不导致社会危险的;
(四)拘留期已满,案件尚未结案,需取保候审。对构成欺诈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在实施诈骗罪时,应当对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其进行拘役和管制。
人民法院《刑事诉讼程序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实行保释:
(一)可处以控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导致社会危害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并不导致社会危险的;
(四)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案件尚未结案,需要保释。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