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可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可以定罪。盗取公共和私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2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4条,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盗窃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如果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三万元或更多三十万元或者更多,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量实在是惊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结合社会治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数额标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跨区域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按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确定。偷窃毒品和其他违禁品的,按盗窃罪处理的,按情节轻重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