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妻子离婚后,如果子女的抚养权能够自己达成协议,无论由哪一方抚养,还是双方轮流抚养.共同抚养,法庭一般不会干预。
假如关于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不成,虽然说都是孩子的亲生父母,理论上谁都可以,但是法院总是要根据某些规则进行判断。
法庭作出判决一项总括的原则,即“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自然,这一原则在法庭作出判决时要根据许多具体情况来衡量。以下介绍可能影响抚养权归属的一些因素。
在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几项具体意见》中,列出了如下规则:
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与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顽固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且不适合儿童同住的;
(2)父母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有抚养条件不相等的义务;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
2.父母双方同意不满两岁的孩子随父亲生活,并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父亲和母亲都要求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母一起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给予优先考虑:
(1)进行了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2)子女随生活时间延长,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著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处。
4.父亲和母亲一起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上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与他们一起生活,但孩子多年来一直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如果爷爷奶奶或爷爷奶奶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孩子照看孙辈或外孙辈的,可以作为孩子在跟随父辈生活的优先条件。
5.如果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随同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父母双方应考虑其意见。
判断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我国对行使抚养权的规定比较详尽。要求这种抚养者必须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并符合有关的抚养条件。如果在疾病或相关道德行为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人,我国法律将不支持这种养育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