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履行,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为了保障权利人权利的实现,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的具体实施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自己的义务。产生法律效果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别:民事判决、执行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决、支付命令等。该条款一旦生效,义务人将自动履行。如果拒绝履行,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请求权人称申请人,被指定履行义务的人是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