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只要合法取得,都要受法律保护。配偶一方的财产是指婚前已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下列4种:(1)个人拥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获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捐赠而得的财产、资本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2)婚前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权,例如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包括个人财产的婚前利息。(4)婚前一方以钱、股权等形式存在,结婚后作为另一种形式的财产。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