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身父母子女之间,无论离异父母是否扶养其子女,都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而且应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孩子继承遗产的权利是由于与生父离异所致,而父母离异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婚姻关系,而且改变不了孩子与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同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2.在养父母子女之间,可由于养父与养母离婚,子女归抚养父亲或抚养母亲一方单独来扶养,因而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因而将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丧失。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也可因继父和继母离婚,子女由继父或继母单方扶养,另一方由于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