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转让及转让土地使用权时,须提供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继承,赠与须提供房照.原始土地使用证.公证处或使用权人签字及街道证明。
3.新房屋的土地登记,须提交土地及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对土地证书丢失或损坏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予以公告。在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应由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了提交以上资料外,还要提供委托人签字盖章的委托书。
总之,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转让的,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国有土地是可以转让的,但并非所有土地都可以过户,国家对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国家对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相信大家都能放心。
国营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