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按以下三个标准进行确定: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儿童抚养费用的数额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决定。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以上比例。
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按照下述标准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抚育费。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以上比例。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一次性支付。没有条件临时发放的,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按季度或每年发放。
上述内容就是相关回答,如果是女方支付抚养费,但女方没有固定收入,则应以该行业总收入或该行业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若有固定收入,则需支付20~30%。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