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的规定,嫌疑人.被告人,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获得保释:1.可判处管制.拘留或单独适用附加刑;
2.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并不导致社会危害的;
3.应逮捕的嫌疑犯.被告患有严重疾病。
疾病.或怀孕的妇女.给自己的婴儿喂奶;
4.需要逮捕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但证据尚不充分;
5.在法定拘留期结束后仍未结束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重新审查的;
7.提交广播后,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上述七项条件,只要有一项,即可适用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