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要视条件而定,三年以下的一般可保释。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处以管制.拘留或单独适用附加刑。
2.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并不造成社会危害。
3.应逮捕但患有重病或正在怀孕.给自己婴儿喂奶的妇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保释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处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由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理,并由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方式《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在此基础上,取保候审有担保人担保和担保担保两种方式。对于同一名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担保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担保人是由嫌疑犯.被告人所提出的为其担保的人。担保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与本案无关;能够履行担保义务;享有政治权利;没有个人自由;拥有固定住所和收入。1.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通知其履行义务,并由其出具保证书。担保人应履行下列义务:监督被担保人在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履行其义务;发现被担保人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违法行为时,应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被担保人有违法行为,担保人没有及时报告,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担保人处以1000元至20000元罚款。如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合谋、协助被取保候审人逃匿或明知其藏匿地点而拒不提供给司法机关,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将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对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担保义务,由公安机关确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取保候审的认识不多,不懂得取保候审的适用方式,事实上,取保候审与取保候审并无直接联系。这主要取决于法庭作出的判决是否严重。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