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是对已经构成犯罪而又为犯罪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尤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再犯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定义务:
1.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核准,不得离开多居留的市.县;如果取保候审人员的取保候审将由检察院决定,被取保候审人员离开还需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
2.取保候审期间,如取保候审人的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汇报;
3.被保释人员在受到传讯时,应及时到案;
4.被保释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影响判决结果;
5.被保释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破坏案件有关的证据,更不能伪造证据与他人串供。如案情需要,也可对某一特定地点.某一特定人员.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适当限制,以履行特定义务。因此,根据法律的一般规定,取保候审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乘坐飞机,如要乘坐飞机,要事先通知执行机关,征得执行机关同意后,可乘飞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