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案过程中,立案过程是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程序和形式。受理程序主要包括受理材料、受理材料、复审材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