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申请保释。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案件,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律师向办案机关申请才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经办案机关审核,作出答复。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释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由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审查,作出答复。在刑事案件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公安机关侦查。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可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㈡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会发生保释;(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已怀孕或正在给婴儿喂奶的妇女;不会发生保释;(4)保释期满后仍未完成保释,需采取取保候审方式。羁押、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