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单方按揭购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约定分居,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均分。结婚后用公产购买的不动产属于共有财产,如果用个人财产买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