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婚姻法》,夫妻离婚后的任何一段时间,当事人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了很大变化,都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儿童抚养权的变更,一般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作出变更。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居住的一方患病或因病不能继续抚养孩子;2.与子女共同居住的一方不能履行赡养义务或受到虐待,或者他们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和另一方一起生活;4.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改变。5.根据上述任何一项规定,只要具备上述任何一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异后,子女由谁抚养,应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来考虑,在此条件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决定。提供男方无赡养能力的证明,并提供能够给予子女更好的人生教育成长的能力(如: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