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父母双方同意离婚,需携带以下材料: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
2.如果孩子已经上了户口,要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只需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向夫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3.子女年龄较小、没有户口、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子女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子女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根据离婚证所载子女归属的规定,向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迁入证明书,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提供入园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迁移证》;
6.迁出证明前往入户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如果父母认为起诉要法院离婚,需准备以下材料:
1.决定离婚的有效证明;
2.具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持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户籍地派出所签字同意迁出申请,并将准迁证交派出所办理。
事实上,离婚将子女迁出户口这一做法是情理之中的,但迁居这件事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破裂,或者有了抚养权的判决才能擅自处理,目前,国家规定迁移子女的户口必须征得另一半的同意,否则有关部门就不能随意给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