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加上他人姓名,财产一般被认定为共有财产;即婚前共有的房子,婚后如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可被视为夫妻重新约定婚前财产归属,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产权登记另一方姓名,另一方对该财产拥有产权份额。但是分名字的时候,不一定是二分之一。对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六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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