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养育的子女,另一方支付一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负担其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法院作出裁决。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
那么,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一是夫妻双方商议,再上法庭起诉。这里有两个主要的途径。此外,有关儿童抚养费的金额,也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类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以定期支付抚养费,有条件者可以一次性给付,可以用其财产折抵儿童抚养费。如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应根据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以使对方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可根据这一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的抚养费用;如果是法庭调解了离婚,除“离婚调解书”外,还应有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其中应包含对子女的抚养条款,如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拒绝执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重新裁决,强制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则根据离婚判决书中有关离婚子女抚养费支付条款,向子女索取抚养所以说,离婚时不给子女抚养费,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都不应该,而且在法律上是无法逃避的。
因此,父母一方离婚不给子女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应据理力争,实在没有办法,上法庭起诉是个明智之举。如遇到任何疑难问题,可向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咨询,他们会提供极具价值的诉讼建议和诉讼方法,协助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争取子女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