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改变抚养权
监护一方之后,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抚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的一方没有尽到保护教养的义务,或者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的事情,而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法院更改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