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父母、抚养父母、监护人以及有保护责任的机构)承担。以书面形式申请办理取保候证,并填写取保候表。在侦查阶段,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答复。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已提出保证或能缴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大部分嫌疑人、被告人均有条件申请取保候审,但在实践中申请保释的成功率并不高,建议可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办理保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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