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未遂的;
2、卖淫行为未遂的;
3、不以营利为目的;
4、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在我国,对于卖淫的行为,并不会认定构成犯罪,但如果是组织他人没有或者介绍卖淫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