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接到当事人或他人的举报,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现场处理完案件后,立即派出警力赶赴现场,抢救伤员财产,勘查现场,搜集证据。
3.确定责任是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4.治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肇事者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执照或拘留的处罚。
5.通过调解损害赔偿,就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作出赔偿,按照相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按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各方商定,事故调解人员对损失进行调解,向其发放调解材料。
6.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时,应查明交通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召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调解。其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如有需要,可酌情延长十五日。
因交通事故致伤的,调处由处理结果或决定伤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死亡的,调解,由处理丧葬事宜的时间结束之日起,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调解开始。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调解人签字,盖上公安机关印章后,方可生效。警察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达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公安机关在调解期满后未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并由调解人签字,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如果调解没有达成一致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交通事故不严重,一般由双方私下商议,协商一致后,赔偿责任的确定及赔偿数额,双方同意即可。没有必要咨询法律,但情节比较严重,有违法行为的,要报警,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