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离婚是由于妻子出轨,且妻子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妻子出轨,那么妻子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袒丈夫方。在按诉讼分得财产时,若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以多分财产,并且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丈夫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妻子对自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如丈夫有证据表明女方是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如果是离婚,可以要求女方对损害进行某种补偿。
2.《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夫妻双方有过错,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如果双方都有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发生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人,属于四种情况之一的情况,不得要求对方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