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财产是否属于单位集合房屋,离婚财产分割应以实际发生为准,涉及的费用较为复杂,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的费用主要来源于财产归属的一方,因此,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的费用主要来源于财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情况如下:1.如果集资房是婚前买的,产权归出资一方所有,离婚时的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偿还部分和房屋部分作出补偿;一方按揭购买,产权归首付款方所有,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款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的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补偿;3.如果集资房属于婚前共同支付,结婚后共同还贷款,产权是其中一方的,那么离婚时,产权房需要证明婚前出资不实赠予关系,否则只能对婚后还贷方的还贷和房屋部分做补偿。4.夫妻中一人全款买房子,离婚时房子或损失归付款人所有。一方婚前付清房款,结婚后拿到房产证,房产归付款方所有。结婚后双方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还没有取得产权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筹资性住房是一种特殊的性质,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买到的,即使单位的员工,一般也是在符合一定条件后,才能取得购买单位集资的资格。而且如果职工已婚并购买了集资房,而且购买了单位集资房时也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种房产一般都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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