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公产房分割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房产,两个人都可以主张承租权: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2.婚前一方承租人所居住的单位,离异时,双方均为其工作人员;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获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一方共同偿还借款;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的公房,结婚后因该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共同购买的共有房屋;7.一方将其出租的本单位房屋出租;交还本单位或交还另一方单位时,另一方单位给予调换住房的;8.双方均有租赁公房,婚后合并换房的;9.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承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