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观要件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组织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和赤。这类行为既可在家进行,也可在社会或单位内实施。具体地说,所谓播放,就是以放映机、放放机、录音机等机械传播,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并不是犯罪组织所独有,在一定条件下,播放淫秽制品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此外,由于该条对于本罪已明确界定为组织播放行为,因此,仅对个人播放或仅参与观看等行为不构成本罪。我们所说的“淫秽音像制品”主要包括淫秽影片、视频、幻灯片、磁带、激光唱片等。
2.客观要件犯罪侵害的对象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气。与其他涉及淫秽音像制品罪一样,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都不同程度地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腐蚀了人们的心灵,它毒害了社会良好的道德风气,但是由于其音像结合的特点,使得淫秽内容的传播更加直观、具有刺激性,从而使其社会危害性更大,而这种侵犯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则更为严重。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也可构成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具有主观方面的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该犯罪不得包含牟利行为,否则将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的牟利罪。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