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观要件:本罪侵害的对象为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劫、毁坏国家机关公文.文件、印章的行为。我们所说的盗窃,即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以为没有被公文.证件.印章的保管人.用人.所有人感觉到的方法秘密地取出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偷窃的必须是国家机关的文件.文件或印章,方可构成本罪。如被盗用的非公文.证件.印章或虽然是公文.证件.印章但不属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也不能构成本罪。犯盗窃罪,应以盗窃罪.盗窃武装部队公文.证.印鉴等罪。我们所说的抢夺,是指在公文.证件.印章所有者.保管人.用户的面前,突然没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可公然抢夺,或乘人之危,如在保管者生病时,在轻醉状态下,可公开抢夺,如在保管者有病时保护能力减弱但神智清醒的情况下公开夺取。明目性抢夺必须是针对国家机关的文件.证.章。否则,虽然有抢夺行为,而非抢夺公文.文件和印章或虽然是公文.文件或印章但非国家机构的文件.文件或印章,亦不构成本罪。形成他罪的,应当是构成他罪的,如抢夺兵权、证件章、印章罪等。所说的破坏,有许多种不同的方法,例如撕扯、燃烧、浸渍等。无论是作为,也可以是无为.例如,把公文不慎落入水中,火中取栗,火中取栗,不立即采取措施使之随水飘浮,浸湿或烧掉,亦可构成本罪。关于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概念,在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中所作的介绍,此处不再赘述。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普通主体,即已满l6岁的自然人,有刑事责任能力,都可以构成本罪。他们可能是军人,也可能是军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故意,即明知为国家机关公文.文件和印章,但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坏。本罪不能成立过失。若不知道其为公文.证件.印章而盗窃.抢夺或毁坏的,不能构成木罪,但可构成盗窃罪。而他们的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也可以是为了欺骗,或者是为了出卖自己,或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无论动机如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破坏国家机关印章罪构成要从四个方面着手,满16周岁的主体出于故意破坏.偷窃或抢夺国家机密文件、证件、印章等有关国家秘密文件的某些列行为,在上述前提下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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