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一方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驾车离开现场,报案后未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如果不承认事实,你要找证据!
1.明知故犯、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一方对事故不承担责任,驾车离开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或无证驾驶嫌疑,报案后不能在现场听候处理,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再返回现场;
4.交通事故一方虽然把伤者送往医院,但没有报告,而且无故离开医院;
5.交通事故一方虽然把伤者送往医院,却把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6.在调查期间,交通事故一方逃离;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交通事故;
8.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或者赔偿费用不能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当事人没有留下本人真实情况,有证据表明该人强行离开现场。
上述八种行为均可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监视录像带在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方面具有重要证明作用,如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事后事故科科员也确实提供了监测问题的报告,然后,交管部门可以调取其他路段的车辆情况进行取证,如果是同一方向行驶的,按理来说,可以找到证人,当然如在附近路段发现了肇事车辆,其可疑之处就不能排除,现在关键在于如何查证所需证据。
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肇事逃逸案应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要注意证据,才能证明另一方有罪,对于肇事逃逸案件,则应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若对定罪有疑问,则不能判定犯罪。判刑有问题的,应当遵从犯罪一方的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