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也就是离婚协议中夫妻财产分割的约定。当然,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离婚协议中不约定或者当事人一方隐瞒等情形不分割也是存在的。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必要的。如确有离婚协议未达成,应做如下处理:如未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夫妻,可再签订离婚协议书,把尚未解决的财产分割问题写下来,再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原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事后发生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中并没有对部分财产进行分割,此时,原夫妻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需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