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有过错一方肯定比没有过错的一方更少,而对于具体比例则要由法官根据具体的过错情况来定,所以过错方对财产分割的比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无过错方照护原则”,即当一方有过错时,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以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这一原则因地区的实际运作而异,没有明确的结论。首先要看法官是否同意这种划分标准。
《民法典》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