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婚姻中的离婚财产分配,是指在离婚时,依法将共同财产分割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目前《婚姻法》第17条至第19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并通过列举和概括的方式对共同财产的内容作了规定。该法律还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约定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夫妻双方在婚姻财产上有合法约定的,依照约定。一方的特殊财产属于本人。通常,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家庭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也就是说,财产一旦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变更。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