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的所有权,原则上,以登记为准。作为父母登记的,也就是父母的财产。从法律上讲,子女的出资被视为借贷或赠与。从法律上讲,父母和孩子,都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财产登记在父母名下,房屋产在法律上就是父母的财产;而子女的出资,如有证据可证明,在法律上可确认为借款;若无证据,则应视为赠与。假如孩子出钱买了房子,房子归父母所有,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出资人自己的名字,这样的情况下,就不会有遗产继承问题。父母亲过世后,房屋仍归子女所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二十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情形,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