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促请警方对非法强拆进行立案侦查,是老百姓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许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引发肢体冲突,甚至引发血案。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一不能取得当事人想要达到的合理赔偿的基本目的,二是有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建议大家不要采用。科学性的做法就是第一时间报警,当警察接到市民报警时,就有义务发出警报。若警方赶到现场没有制止非法强拆行为,属无所作为。由于种种原因未抵达现场,
案件发生后,可向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损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不立案,属不作为,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程序,促使警方立案调查。
(二)照相,固定现场证据,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摄影摄像进行拍摄,以保留现场证据。照相时,当事人应注意,照相不能离得太近,以免摄像设备被偷走或损坏,但拍摄的画面必须清晰,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要记入画面。最好一个近距离录音,在强拆过程中,录音可以识别现场人员的身份、职责等。录像、音频等被录制后,请勿轻易从原设备中移除,如果条件允许,应保留在原摄录设备上,并同时进行备份。
(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强拆现场情况复杂,其背后的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实行强拆时,政府很少亲自参与,往往通过开发商、社区、村民委员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即便是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指挥,事后也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所以,对当事人来说,如果你的房子已经被强拆,简单地说,就是有人用暴力手段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利,不管是个人还是政府,对当事人来说,都要经过司。
法律途径都是唯一的方法,如果是个人实施这种行为,则与刑事犯罪有关,我们应敦促警方立案调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并要求他们进行犯罪。
犯罪嫌疑人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